各分院、部门:
为了规范公务出行租车管理且遵循定点服务采购制度,请各分院、部门积极配合执行,具体参照以下几点:
(1)公务用车可以申请杭师大后勤车队的公务车。
(2)杭州市内,请在省市车辆租赁定点服务单位中询价选择;具体名单参见《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公务出行车辆租赁定点服务采购结果的通知》http://www.zjzfcg.gov.cn/laws/2018-08-22/12361.html、《关于做好2017-2018年度杭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用车服务采购工作的通知》http://www.hangzhou.gov.cn/art/2017/7/28/art_811114_8862764.html
(3)杭州市外,浙江省内,请在当地公布的定点服务单位中询价选择;
(4)浙江省外,请根据学院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温馨提醒在11月1日以前已发生的租车费仍按原办法进行处理,之后发生的公务出行租车严格按制度执行。
计划财务部
2018.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