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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部在学院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和全院教职员工的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学院争创国内乃至国外有影响的独立学院为目标,以学院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理念,以为学院“当好家、理好财”为宗旨,团结一致、求真务实,致力于为教学服务,为科研服务,为广大教职员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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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8-10-23    访问量:2204

各分院、部门:

为了更好的做好2019年预算编制工作,为了做到预算编制的科学、精准,现将有关编制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精神,紧紧围绕学院“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重点目标和任务,进一步优化调整经费投入结构,推进重点工作,规范和完善预算管理办法,助推学院建设省内一流独立学院目标的实现。

二、编制原则

(一)量入为出,量力而行。2019年学院预算编制要保持与学院事业发展规划相一致,与学院财力相适应。

(二)突出重点,强化绩效管理。学院经费安排要重点保师生、保运行,在保障人员经费基础上,合理安排教学科研、学生、设备、修缮等各项资金的比例,为学院重大事项、重点工作留有足够的资金。对现有预算项目的绩效进行审核评估,对低效甚至无效的项目应当减少甚至取消经费支持。

(三)科学、精准,确保预算执行。按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的轻重缓急测算每一项支出需求,力求做到项目预算立项依据充分、计算标准科学。

(四)规范、透明,硬化预算约束。夯实预算公开基础,规范预算编制,推进基本支出预算标准化,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

三、编制要求

(一)预算编制要有依据。从2019年开始,所有新增预算项目、新增的预算项目用途,必须按《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预算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向计划财务部提供立项依据和申请,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立项。对没有依据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预算。

(二)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要及早谋划好2019年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2019年预算,防止漏报、少报、多报,减少预算调整。预算调整主要用于解决年初预算编制时无法预见的临时性、突发性支出。

(三)将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紧密衔接。预算编制部门要及时将2019年预算编制的要求通知有关分院和部门,预算审核部门要将审核意见及时书面通知财务部门、预算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等。各分院、部门要按照学院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时向学院财务部门提交预算草案、预算草案(修订)等预算编制资料。

(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一是要加强绩效目标编制管理;二是实行绩效目标的审核评估制度;三是加强部门预算的执行管理;四是预算执行中要加强绩效跟踪管理;五是预算执行完毕实施绩效评价;六是按照“谁用款、谁负责”的原则,逐步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对未达到绩效管理相关要求的部门及其责任人员实行绩效问责,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预算的年要依据。

 四、预算上报时间

各部门根据《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预算管理办法》明确的预算编制职责分工,在各自主管的业务范围内负责组织编制2019年度预算。各分院、部门编制的预算草案,经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后于20181031日前报计划财务部。

联系人:徐晓       电话:28867319

 部门需填报的表格.zip

分院需填报的表格.zip

                   计划财务部

                                   2018.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