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销发票认证的通知
各分院、部门:
根据国家税务局的稽核要求,以及电子发票的普遍使用,为进一步规范发票报销,避免虚假发票及电子发票重复报销带来的经济危害,保障学校及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计划财务部对网上预约系统的发票认证功能进行了升级,现已全面开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20年9月14日起,使用电子发票报销的,在网上预约的同时,须对所报销的电子发票进行认证。具体认证步骤见附件。
2、电子发票认证通过后,报销人须携带纸质预约报销单(预约报销单上印有“电子发票明细”一栏,且“是否认证”列注明“已认证”)、电子发票打印件、其他报销材料,经相关人员签字后到计划财务部报销大厅报销。如预约报销单上没有显示电子发票已完成认证字样,财务人员将拒绝收单报销,还请各位老师理解。
3、非电子发票暂时不需要进行认证。
特此通知。
联系人:邱俊(行政楼602) 联系电话:28865861
计划财务部
2020年9月12日
附件:发票认证操作步骤.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