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发票由发票管理员根据使用情况,按照国家关于发票领购的有关规定,统一向税务机关购买并由发票管理员保管。
2. 发票管理员负责保管购买的票据和开具发票的专用设备,如发票管理员工作变动,必须严格履行发票管理交接手续。
3. 除特殊情况,原则上先收款后开发票,如果要先借发票后付款的,需经办人(必须是我院教职工)办理借用发票手续,填写发票借用申请单(见附件),开票后记账联及发票借用申请单一并交给出纳核对到款信息,到款截止日仍未到账的,由开票人负责进行催款。
4. 每个开票人要使用自己的个人账号登录开票系统开票,不得使用系统管理员账号开票。每个开票人的个人账号由发票管理员统一生成,自己开具的发票自己负责管理,开好发票后,开票人自行做好发票领用登记,因未登记发票领用而产生的后续纠纷由开票人自行承担。
5. 空白发票丢失,必须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税务机关备案,对因发票丢失造成损失的追究发票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
6. 发票开具时,应按顺序号全份打印,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各项目内容清晰、真实、完整。
7. 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在当月发生,收到退回的发票联(专用发票包括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连同记账联一期,做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重新开具。作废发票全联次留存,统一交由发票管理员做好登记和保管,年底交档案室留存。跨月和对方已认证抵扣需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按照税务机关相关规定办理。
8. 开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严禁违规开票。如有违规,将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计划财务部
2018年11月9日
发票借用申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