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校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财监督〔2011〕3号)》和杭州市关于“小金库”复查工作的部署,请各单位对照“小金库”复查的要求对本单位的“小金库”情况进行复查,并于2011年5月27日下午4:30之前将《“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附件一)及《“小金库”治理工作责任承诺书》(附件二)填好后加盖部门公章,上交计划财务处204办公室。联系人:杜琼辉,联系电话:28869903。
附件一:“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
附件二:“小金库”治理工作责任承诺书
附件三: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财监督〔2011〕3号)
附件四: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