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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部在学院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和全院教职员工的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学院争创国内乃至国外有影响的独立学院为目标,以学院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理念,以为学院“当好家、理好财”为宗旨,团结一致、求真务实,致力于为教学服务,为科研服务,为广大教职员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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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5年经费使用等财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钱江学院计划财务部    发布时间:2015-10-18    访问量:2806
 

各部门、分院:

目前已进入每年的报销高峰期,为缓解报销矛盾,有利于各部门、分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师生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有序的财务服务,现就经费使用等财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  及时报销已发生的费用和支出

对已经发生并取得票据的经费支出,请广大师生尽可能在票据出具日后6个月内前来报销,报销凭证原始单据最好不要超过30张,超过的分次报销,避免集中报销而使其他报销者等候时间过长。

二、  明确2015年报销截止日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财务年终结算工作的整体安排,本年度报销时间截止到20151215日。次年开账时间为2016111日。

三、  关注经费使用期限

    根据有关规定,为加快预算支出进度,避免新增跨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合理安排预算支出,

1.根据杭州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统一部署,2013年及之前年度省市各级财政补助的专项经费使用到2015年年底,对两年及以上仍未使用完毕的,一律视同结余资金,收回市级财政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专项经费,要加快预算执行。      

    其他类别的外来经费遵从合同协议规定期限执行。

2.根据学院相关规定,2014年及之前年度学院下达的各类经费(不含各类创收)均使用到20151215日,本年下达的教学建设项目、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个人科研经费等有明确期限规定的,按照约定期限使用。

请各部门、分院、各位教职工关注各类专项经费和学院预算经费的使用期限,按规定要求使用好资金。

 

 

 

                                                      计划财务部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