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分院:
根据人事部通知,2017年度书报费、宽带费报销工作已经正式启动。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减化教职员工的报销流程,缩短教职员工的报销时间,响应学院部署提出的“最多跑一次”号召,经计划财务部研究决定,对2017年度的书报费及宽带费报销流程进行了改革,具体方案如下:
1、各部门、分院教工将各自的书报费及宽带费发票自检后(发票自检主要注意事项附后),统一交至所属部门和分院的财务信息联络员,由财务信息联络员收集后进行初审,符合规范的发票由财务信息联络员统一拿到部门或分院领导处签字,有不符合规范的发票退还教工。
2、签好字的书报费及宽带费发票由财务信息联络员于每月10日、20日、30日交至计划财务部审核报销(如遇双休日及法定假日顺延)。
3、计划财务部对财务信息联络员递交的书报费及宽带费发票进行现场复审,不符合规范的发票说明原因,交由联络员退回教工;符合规范的与联络员确认报销名单,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金额的书报费、宽带费打至教工交通银行工资卡内。
温馨提示(发票自检主要注意事项):
为便于教工做好书报费、宽带费的报销,现就对报销发票有关主要注意事项做以下提示:
1、发票的开票时间不得早于2017年1月1日,发票抬头须开具“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有错字、漏字、开具“杭师大钱江学院”、“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或其他单位名称的均不予报销。
2、书报费发票的开票内容应为“书”、“图书”、“书籍”或与专业相关的图书名称等,开具“办公用品”、“文化用品”、“文具”、“电子阅览器(kindle)”、“预付卡的销售与充值”等内容均不予报销;宽带费发票的开票内容应为“宽带服务费”、“网络服务费”等,开具“通讯费”、“电话费”、“预缴费”、“机顶盒”、“电视频道”等内容均不予报销。
3、书报费发票单张金额超过500元的须同时提供与发票配套的购书小票。
4、宽带费抬头原则上应开具“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如开具个人姓名为抬头的,须与本单位报销人姓名一致;只能开具家属姓名的,须提供有效证明(如户口证明或结婚证明复印件)作为佐证,任何手写形式或口头形式的证明均为无效证明。
5、发票应为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正规合法发票,任何形式的“收据”、“收款收据”、“报销凭单”等材料均不能作为报销依据。纸质发票上须盖有开票单位的红色发票专用章,大写金额、小写金额和配套小票的金额须保持一致,文字内容要书写正确;电子发票要提前打印,打印件要字迹清晰容易辨识,空白处报销人要亲笔书写“本人承诺,此发票合法有效,不再进行二次打印报销”字样并签名。
6、同一张发票只能提供给一名报销人使用,超出报销金额的部分不可提供给其他报销人使用。
7、书报费和宽带费的发票报销须有三人同时签名,分别为报销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核人为部门正职领导和分院正职院长担任。部门正职领导的发票审核人由部门副职领导担任,分院正职院长的发票审核人由分院正职书记担任。
请各部门分院财务信息联络员务必将相关要点传达至每位教工,以确保本年度的报销工作顺利完成。2017年度的书报费及宽带费的报销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如有相关疑问请致电计划财务部报销大厅28861928。
附: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相关信息
单位名称 |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 |
纳税人类型 | 事业单位 |
纳税人识别号 | 12330100470131080K |
注册地址 | 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 |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杭州下沙支行 |
银行账号 | 331065990018150039958 |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计划财务部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