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
为了降低由于疫情的原因对各分院、部门工作造成的影响,保障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计划财务部现就2019年发票报销的截止时间做了相应。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开具的发票,可在2020年10月31日前报销,2020年度开具的发票(除教师书报费以外),可在2021年6月30日前报销,逾期不再予以支付。
二、2019年度的书报费报销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根据学院要求,自 2020 年度起,取消原有的书报费报销政策,2019 年度书报费按原办法执行。在2019年度书报费截止报销后,将取消书报费经费。因此,请未完成2019年度书报费报销的老师抓紧时间,在报销截止日之前完成报销,逾期不再予以支付。
特此通知,感谢各位老师对财务工作的配合和支持。
计划财务部
2020年10月9日